近年来,重庆市各级妇联组织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实践和妇女儿童需求调研中,了解到一些儿童因非婚生或无出生证明等原因,遇到落户难、上学难等问题。今年,涉及此类问题的政协提案引起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妇联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文件精神,三部门多次协商沟通,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协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建立健全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协作机制,共同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日常联络员制度。各区县公安、民政、妇联分别确定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日常工作的联络员,在解决各类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救助安置、法律援助,以及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权益保障时,相互沟通协作。
二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各区县公安、民政、妇联及时通报在工作中了解掌握的无户口人员的情况,交换相关工作数据,按照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解决相关问题。
三是建立特殊疑难户口会商制度。针对媒体曝光、信访,以及工作中掌握的历史遗留的特殊疑难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建立疑难户口会商制度,共同协调有关部门商讨解决,切实保障无户口人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