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区妇联通过对妇女维权工作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总结,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有力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平安社会稳定。
一是组建“巴姐调解”队伍。区妇联联合区法院成立了家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召募2名专业司法社工作为专职调解员,将22名镇街妇联主席和民政、司法、妇联分管领导为兼职调解员,并由区法院法官对她们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调解技巧。通过总结推广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家事纠纷调解工作不断发展。
二是做实“巴姐调解”工作。今年上半年共接待家事纠纷咨询160余人次,调处家事纠纷69起,支持妇女申请人生安全保护令4件。在区妇联支持配合下,巴南区法院刘漫红法官被评为全国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巴南区家事法官和家事调解员共参与了重庆电视台和市高院联办的全国首个电视巡回家事法庭-“法官理家事”6期。让妇女法律维权变得更加便捷高效,让妇女在权益受损时法律维权更加实在,可见可感,全程留痕,破解妇联维权虚、弱的难题
三是成立“巴姐调解”讲堂。以家事法官为主,与家事纠纷妇联调解员共同组成妇女维权普法“轻骑兵”,深入到村居、社区,以案说法,以典型案例宣传和谐家庭理念,增强妇女维权意识,防范和谐平安家庭建设中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