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都县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发出了丰都县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丰都县妇联联合丰都县法院、丰都县城西派出所上门为当事人送达裁定书。
申请人诉称,其丈夫有家庭暴力倾向,经常殴打申请人及其子女。为保护其人身不再受到伤害,遂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丰都县人民法院向被申请人发出了丰都县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如违反上述禁令,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丰都县妇联对反家暴法进行了多平台多媒介的宣传普及,认真学习法律中规定的妇联组织职能职责。接下来将利用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继续大力度宣传反家暴法,组织妇联干部逐条学习反家暴法,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协调联动,全方位立体式营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