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按照该法第七十七条有关规定,渝北区检察院、区妇联共同建立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
该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职能优势,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对口联系、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宣传联动等制度。重点针对招聘领域中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相关组织、个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与儿童权益等问题,检察机关、妇联组织开展联合监督或者建议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检察机关也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该机制有助于在涉及不特定多数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领域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当天,区检察院、区妇联还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座谈,研究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挽救、亲职教育、关爱服务等工作。
近年来,渝北区检察院、区妇联紧密合作,开展机制联建、阵地联动、案件联办,先后建立《渝北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联动机制》《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协同工作办法》等;在莎姐青少年维权岗设立妇女儿童维权站、家庭教育指导站,为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多样化服务;联合办理“未成年人王某问题行为干预案”“妇女邓某专项司法救助案”“妇女邹某不履行未成年子女监护职责案”等案件10余起,切实发挥联动作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